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人才业务宣传片创意与制作项目自行采购。首次采购通告发布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通告,相关采购要求与第一次通告一致(详见附件)。
本次通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17时30分。若本次公告期满后,响应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我中心将按照实际响应的供应商数量正常组织开标及评审,不再另行延期或废标。
特此公告。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