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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和信息化辅助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数据处理和信息化辅助服务

(二)预算控制价:18万元。供应商所报价格若超过18万元,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

供应商应组织服务团队,并至少派驻1人提供现场驻场服务(需在采购方工作场所长期驻点),为市人才中心提供数据处理和信息化辅助服务,主要包括:

1.及时接听和回答技术咨询电话,接收网站客户服务工作人员转发的技术处理请求,并及时处置和反馈。根据安排,不定期对网站客户进行回访,收集、汇总各类用户需求和建议,并整理分析,提出软件开发和维护的建议,草拟系统更新方案等材料。

2.及时响应中心工作人员的技术协助请求,协助开展业务需求整理和汇总、数据查询、数据导入和导出、数据统计、数据更正等事宜。

3.常态化跟踪厦门人才网招聘求职数据情况,对招聘要求存在的歧视性条款、网站敏感词语等,在工具检测处理的基础上进行抽样人工检查,确保网站数据的合规性、准确性。

4.根据要求草拟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建设方案等文书,协助推进项目立项、项目采购、项目实施等工作,按照信息化建设流程推进技术文档的规整。

5.协助中心网信办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巡检,辅助做好网信办的会议与活动组织、跨部门协调、应急处置支持等工作,推进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6.根据中心工作安排,不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以上服务的工作情况估算如下(仅供参考,不作为报价和核算依据):

序号

分类

服务内容

估算说明

1

数据处理

处置技术咨询,协助数据处理

周期性任务,每天预估不少于2小时

2

处置中心工作人员的技术协助请求

周期性任务,每天预估不少于2小时

3

抽查处置厦门人才网数据合规性和准确性

周期性任务,每周预估不少于1天

4

开展数据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阶段性任务,全年需4次,每次预估不少于1周

5

信息化

协助

回访客户,收集整理需求提出系统修改建议,草拟系统更新方案

阶段性任务,每半年1次,每次预估不少于2周

6

根据要求编制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建设方案等文书,跟踪指导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协助推进项目立项、项目采购、项目实施等工作。

持续性任务,过程较长,预估全年不少于2个月

7

协助规整和保管信息化技术文档,协助材料归档

不定期任务

8

协助中心网信办日常工作

周期性任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预估不少于1周

9

其他

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定期任务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和实际需求可向成交供应商延续服务合同,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签订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一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简介、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企业资质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项目团队成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无重大违纪记录承诺书和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和采购内容分析、重点难点分析、满足采购需求的具体服务保障措施以及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服务人员退出及补充管理、特殊情况应急处理等配套方案,围绕采购需求配备团队成员,明确驻场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流程和工作计划,相关履约承诺和相关案例情况等)。

3.报价函(格式自拟,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四、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及最低价中标相结合。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料进行评议和比较,以总评分最高者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一致则以价低者中标。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将上述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29日15时30分前送到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密封袋外层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人: 王温妮      联系电话: 0592-5396662 

六、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         

附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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