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普适性人才政策
1.免费住宿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或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可申请最长12月的免费住宿。
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台港澳籍和外籍大学生可参照申请。
“住厦来”服务热线:0592-968383
2.落户政策
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落户政策咨询:0592-12345,落户办理咨询: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3.生活补贴
对2021年7月1日起受聘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进行发放。
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照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补贴标准1万元/人。
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台港澳籍和外籍大学生可参照申请。
市人社局:0592-12345
4.配偶安置
新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0592-2892548
5.安居保障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在厦就业(创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可享受“五年五折”租房补贴:思明区、湖里区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区、海沧区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年5000元。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以参照执行。
政策详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大学生5折租房“专栏。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本科且中级)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购不高于95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0592-968383
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2倍、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技能的骨干员工,可通过企业单独切块渠道申请60-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
市工信局:0592-2896761
在厦创业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指导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的,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
市人社局:0592-12345 市住房保障中心:0592-968383
6.市优培生政策
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博士后)可申报厦门市优培生政策,选拔引进后可申请最高66万元安家补助(其中,中学教育类最高58万元、高校科研类最高25万元,医疗卫生类最高66万元);可认定厦门市高层次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租房补贴);可直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还可享受培养培育、配偶安置等其他优惠待遇。
市委人才办:0592-2893885
7.博士后政策
厦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进站博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其他高校毕业的进站博士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助扶持(最长资助2年)。
出站来厦博士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
出站来厦博士后,符合条件可申请认定市高层次人才C类,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符合条件可直评并聘为副高级专业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0592-2853303
各区(园区)人才政策
思明区
人才奖励:先进制造业企业骨干人才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软件信息企业中新取得人工智能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游戏企业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思明区科工局:0592-5861529
金融产业人才:对金融机构新引进落户、工作时间满1周年的员工,分类给予0.5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思明区财政局:0592-2667182
湖里区
人才公寓:所学专业属湖里区公布的企业紧缺专业,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可按相应层次分别免费入住A类、B类、C类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分别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入住期限最长2年。
湖里区人社局: 0592-5751783
雁来公寓:来辖区企业实习的国内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和来辖区企业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经申请可免费入住湖里区“雁来公寓”,入住时间最长一个星期。
湖里区人社局:0592-5790067
集美区
集美区企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有效期至2027年2月。
申请条件: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或经我区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的技术骨干人才,且同年度已在集美区享受我市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五折租房补贴)的本区企业在职人员。
申请办理程序:免申即享。
集美区人社局:0592-6281669
海沧区
青年人才公寓:海沧辖区企事业单位距离申请日期24个月以内新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申请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按照市场价第一年优惠67.5%,第二年优惠57.75%,第三年优惠51.25%的标准直接给予减免。
企业人才住房补贴:给予海沧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博士45万购房补贴或五年内1500元/月租房补贴;硕士五年内800元/月租房补贴。
青年科技人才引进支持:在已申领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基础上,在海沧区同一家企业工作满三年的博士、理工科硕士、双一流理工科本科,按学历层次再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工作津贴。
海沧区人社局:0592-6896226
本地青年留厦支持:厦门本地高校或本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当年在海沧就业且同一家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普通本科毕业生1万元、双一流以上本科、硕博毕业生2万元留厦补助。
海沧区人社局:0592-6051626、0592-6896226
同安区
新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博士、硕士、“双一流”或世界前200名大学本科毕业生、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年内每月最高可享2000元、1500元、1000元、300元的住房租金补贴。
同安区人才中心:0592-7022557 同安区委人才办:0592-7558538
教育人才安居补贴: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可享受5年内每月最高3500元的住房租金补贴或最高70万元的购房补贴。
同安区教育局:0592-7030188
翔安区
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2017年1月1日以后初次工商注册地在翔安的企业工作,符合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社保连续缴满半年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在厦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重点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取得《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书》及《留学人员工作证》)可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000元/月(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最长补贴5年。
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把在翔安区企业用工登记并社保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紧缺工种高级工纳入翔安区享受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范围,并按高级工300元/月、技师500元/月、高级技师800元/月发放政府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翔安区就业中心:0592-7889992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来翔创业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项目一次性补助1.5万元。
共青团翔安区委:0592-7880767
火炬高新区
人才公寓: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本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租赁人才公寓,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6折计取,第三年起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8折计取。
火炬高新区:0592-5380078
自贸区
毕业生租房补贴:给予初次来厦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厦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连续三个月正常缴费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及世界排名最新前200名大学高校本科毕业生,按三年内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临时性住房补贴。(与市五折租房政策就高不重复)
自贸委党群工作部:0592-562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