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规定,我市对见习范围、补贴对象及申领条件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因涉及申报系统升级改造,即日起,除已按原政策申请通过且正在见习中的人员以外,暂停受理就业见习业务,重新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592-5396591(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事务服务窗口)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