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记者 吴笛)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企业招聘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人才,可获一次性补助每人3万元。补助申办全程网办。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 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auth/mnhr/index)对公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经办机构通过厦门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
每位台湾人才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就业补助,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每人3万元。另外,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所需资金,按企业的税收缴交关系由相应的市、区财政承担。
企业接收的台湾人才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台湾人才持有《台胞证》,确认其为台湾人。
2.台湾人才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且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其学历的认证报告;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并取得高级技师资格;或取得台湾技术士证书甲级并在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对应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一级)。
3.自2017年7月10日起,企业与台湾人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若企业与台湾人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未约定合同终止条件的,合同期限计算至台湾人才年满60周岁止。
4.2017年7月10日后来厦工作的,台湾人才在本企业连续就业满一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