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网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
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在线客服
切换到用人单位
登录/注册
住院自费部分最高补助20万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新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8-12-27
(厦门晚报记者王东城通讯员李剑婷)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新办法出台(简称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部分条款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参保职工住院治疗,个人自付费用补助最高可达20万元。
新办法新增“职工住院自付费用补助”,取消原办法中的“单病种医疗费用补助”和“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新办法在补助的计算方式上更加简单,保障范围更加广泛。
新办法实行后,只要是职工本人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其“个人自付”栏金额扣除超出普通住院床位费用的部分,均可按20%的比例予以“职工住院自付费用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万元。未经医保机构结算的全自费不在保障范畴内。
新办法规定,本期的保障费用统一为60元,取消原36元的保障计划。按照规定,每人限交一份保障费,享受一份保障责任。
第三个变化是,新办法增加了“职工亡故慰问金”,取消原办法中的“直系亲属亡故安抚金”,对职工的保障力度更大。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身故的,给予一次性“职工亡故慰问金”5000元。
新办法对意外事故致残补助办法也进行了完善。职工因工伤或意外事故致残,只要经鉴定达到相应等级,都可给予一次性“事故致残补助”5000元。补助时间以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报告时间为准。
不变的是,保障期限内,职工首次确诊罹患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仍旧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0元,以缓解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
申请办法
在职职工每年可办理一次医疗互助保障。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由本单位工会集中办理;未达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每年6月份到所属职工服务站办理。
新办法详情及申报表格下载可以登录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厦门工会网了解。
最新资讯
一站式就业平台 助力毕业生留厦
发布时间:2026-01-29
湖里区招聘28名中学骨干教师 外地教师快来报名
发布时间:2026-01-28
稳就业促增收,2026年将这样发力
发布时间:2026-01-28
市总工会启动交通补助 外地职工春节后返厦最高可领450元
发布时间:2026-01-27
招聘会、座谈会双线并进!新年首场公共就业服务日活动举办
发布时间:2026-01-26
厦门去年新增国际化人才超3900人 同比增长9.5%
发布时间:2026-01-26
鹭岛台胞筑梦忙
发布时间:2026-01-23
厦门发布新版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 赛事成果岗位贡献可"对号入座"
发布时间:2026-01-23
对金融服务业人才 思明区最高补助15万元
发布时间:2026-01-23
为毕业生提供留厦生活指南 《厦门市毕业生人才政策》手册推出
发布时间:202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