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林依静)近日,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通过发挥市总工会驻仲裁调解工作站(以下简称“调解工作站”)前端预警作用,仅用11天就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快速成功化解一起涉及43名劳动者、共计362万元薪资的群体纠纷隐患。
今年4月,厦门某技术公司劳动者陈某来到调解工作站,咨询如何解决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要从去年8月说起,当时该公司和员工协商每月缓发30%-50%的工资,缓发部分会于今年2月底一次性补发。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履行协议。
包括陈某在内的43名劳动者存在被拖欠薪资且短期内无法收到薪资的问题,他们就去申请劳动仲裁,案件分配给调解工作站。当时员工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存在群体纠纷隐患。调解工作站立即组织3名调解员介入,并将具体情况上报至市仲裁院。
一开始,调解并不顺利。由于公司与劳动者第一次约定缓发工资时,公司违约了,劳动者对公司信任度降低,不接受调解。经过调解员小朱耐心劝说,劳动者最终同意调解。
随后,调解员们与市仲裁院、市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走进企业了解情况,向劳资双方释法说理。仅7天时间,大家就完成了劳动合同、缓发协议、工资发放明细等大量材料的调查核实工作。针对无法到现场签约的员工,调解员们以线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最终劳资双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们还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仲裁审查确认。市仲裁院在调解工作站拟制调解协议时提前介入,仅用4天时间就完成43份调解协议的预审工作。在收到当事人的仲裁审查申请后,主动入企现场办公。仅用半天时间便完成43份调解书的制作,并将调解书送到企业和劳动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