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市场开始复苏,观影市民有序排队检票入场。彭菲摄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龚小莞 马啸凌)共渡难关,共克时艰。日前,厦门出台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实实在在帮助实体经济发展。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提前兑付、每家影院最高补助10万元、为市直管公房非住宅承租户减免租金3000多万元……近日,我市多部门积极落实,出台了具体措施为企业纾困减负,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市文改办、市财政局
市文旅局、市电影局
八项举措扶持文化企业书店影院都可获补助
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电影局8日联合出台《厦门市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抗疫情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八条,有力打出政策组合拳,帮助文化企业渡过难关。
《措施》提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兑现工作”,即按照《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启动2021年度前三季度的贷款贴息兑付工作,贴息比例按上限执行,确保在11月底前资金拨付到位。
《措施》明确“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减免入驻的文化企业房租”。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民营运营单位为入驻的文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照减免2个月(9月、10月)租金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运营单位租金补贴。
针对大众关注的演艺行业和实体书店,《措施》也给予明确扶持:对500座以上的旅游驻场演艺企业,2021年演出在《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奖励基础上,按提高50%的标准给予扶持;按照《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提前启动2021年度前三季度的扶持资金兑付工作,鼓励基层工会用工会经费为会员购买书籍。
《措施》提出“加快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兑现工作”。快速拨付2021年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10月22日前拨付到位。各区快速启动今年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对今年前三季度扶持资金进行兑现,确保11月15日前资金拨付到位。《措施》就补助电影院提出,对我市电影院根据9月至12月期间的票房收入的2.5%予以补助,每家影院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基层工会用工会经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
市住房局
预计为市直管公房非住宅承租户减免租金3000多万元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局了解到,该局第一时间落实相关服务措施,全力以赴为企业纾困减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方面,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可向公房管理单位提交租金减免申请,由各公房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直接减免,预计将为市直管公房非住宅承租户减免租金3000多万元。
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减免方面,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将向承租户发送通知及相关附件,告知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租金减免申报材料,预计将为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承租户减免租金约1000万元。
鼓励出租方为租户减免或缓缴租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向我市有关单位、住房租赁运营企业、房东发起倡议,倡议减免租金、不涨租金、缓收租金。
昨日,市住房局还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积极帮助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该通知要求,根据疫情对建设进度影响,适度调整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审批标准。在符合市政府155号令规定的其他要求前提下,2022年2月28日前新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同安区商品住宅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原则上可核减5层,其他各区商品住宅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原则上可核减3层。
市资源规划局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用地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时限、助力企业融资、提升登记便利度等方面,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尽快复工复产。《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对临时利用市级政府储备用地复工复产,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给予免收2021年9月和10月租金;对临时利用市级储备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免收9月和10月租金,其他减半收取。
因受此次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竣工的,《通知》规定,将在土地使用权人办理开竣工申报时,按延期30天处理。
此外,《通知》提出,将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开通“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