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2026年5月)
因工作需要,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共厦门市委改革办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有关要求详见《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技术类;
3.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能适应周末加班、夜间应急值守等突发性工作;
4.具体要求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2026年5月及以后学业期满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410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交《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文字能力测评材料,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2寸1张。文字能力测评材料要求提供一篇1500字左右文稿,内容仅限于报考人员对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理解和对未来的展望、职业规划内容,系个人真实想法,体现文字水平,不得涉及个人及家庭情况信息,不得抄袭、捏造,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报名结束后,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文稿对文字能力进行测评。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文字能力测评+笔试+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未超过20人,采用仅面试方式)。
1.“文字能力测评+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1)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提交的文稿进行评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0: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1小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同分,采取当场加试面试决定。
2.仅面试方式
资格审核合格且文字能力测评分在合格线以上的,若未超过20人,采用仅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同分,采取加试面试决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核
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考试资格复核:
1.《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五、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公示栏和厦门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入职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同一环节仅可有效递补一次)。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1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住房自行解决。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如未及时取得联系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